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 不超过5家 | 拟增资价格 |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拟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改善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 ||
增资终结的条件 |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项目宣告终结。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增资后总股本比例(%) 郭荣 10260000 42.75 郭伟 1997200 8.32 上海乾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9000 6.58 柯林菲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00000 6.25 任润桃 1000000 4.16 张紫瑶 1000000 4.16 余荣琳 829900 3.46 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789500 3.29 王刚 350000 1.46 赵莉萍 347200 1.45 徐惠萍 347200 1.45 新增投资人 4000000 16.67 合计 24000000 100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增资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意向投资人的股权比例及投资金额。 3、本次增资完成后,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4、截至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尚未全部实缴。 | ||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 大师兄(上海)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本次增资符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
基本情况 | ||||||
名称 | 大师兄(上海)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5689号7幢 | |||||
法定代表人 | 郭荣 | 成立日期 | 2018-12-14 | |||
注册资本 | 2000.000000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236.8042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所属行业 | 商业服务业 | |||
经济类型 | 私营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7MA1J3A2E7C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食品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税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大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玩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11 | 职工人数 | 31 | |||
股 权 结 构 |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1 | 郭荣 | 51.3 | ||||
2 | 郭伟 | 9.986 | ||||
3 | 上海乾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95 | ||||
4 | 柯林菲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5 | ||||
5 | 任润桃 | 5 | ||||
6 | 张紫瑶 | 5 | ||||
7 | 余荣琳 | 4.1495 | ||||
8 | 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3.9475 | ||||
9 | 王刚 | 1.75 | ||||
10 | 徐惠萍 | 1.736 | ||||
11 | 其余1位股东 | 1.736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年度 | 2022 | 2021 | 2020 | |||
资产总额 | 924.940000 | 1264.860000 | 178.680000 | |||
负债总额 | 117.980000 | 33.520000 | 4.730000 | |||
所有者权益 | 806.960000 | 1231.340000 | 173.950000 | |||
营业收入 | 77.100000 | 69.990000 | 30.100000 | |||
利润总额 | -424.280000 | -331.610000 | -48.330000 | |||
净利润 | -424.280000 | -331.610000 | -48.330000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3-12-31 | 904.120000 | 261.090000 | 643.030000 | 238.400000 | -163.930000 | -163.930000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为合格投资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匿名投资、代持或委托持股等情形。 3、意向投资人应有与区域内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商协会合作经验(提供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 4、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人须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2、意向投资方须按照上海联交所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联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并在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20%的保证金交纳至上海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 3、意向投资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意向投资人按《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款支付到增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 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4、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 (3)接受增资人现状就可能存在的瑕疵; (4) 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 (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6) 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7)接受原股东对增资方的法人治理架构的设置安排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方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等; (8) 同意增资方根据投资人认购情况确定最终认购股权比例,并同步调整认购金额。 5、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 (1)符合本项目投资人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并按照增资人要求提共相关资料;(2)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犯罪记录,且在最近 36 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门立案调查。 6、本次增资不接受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 拟投资金额的2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开始交纳,交纳周期为: 3(单位:工作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增资人可扣除该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2.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3.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4.违背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提供的书面承诺的;5.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按本次增资信息公告要求签署《增资协议》的;6.如投资人发生《增资协议》中违约情形的;7.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2、其他约定: 意向投资人如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其向上海联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生效后即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上海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增资人账户。 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上海联交所将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人确定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信息披露期 | 8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增资人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公告期满,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人投资总额、认购股权比例均在限额范围内,经增资方及原股东研究可直接确认最终投资人;当产生 5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增资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遵选; 2、意向投资人(若为私募投资基金,则同时考察基金管理人,下同)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业/园区/商协会/上市公司/企业等相关资源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 3、意向投资人在国内创业孵化、企业服务、产业运营等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实力和品牌认识度,具有上述行业资源的优先,或愿意同增资人共同长期培育发展产业者优先。 4、意向投资人能与增资人在业务上形成互补推动作用,能协助增资人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增资人扩大市场份额,为增资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战略产业资源支持的优先 5、意向投资人对所投企业的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拥有较好历史纪录,提供过包括业务资源、资金渠道等实质性帮助的,后续能为增资人提升治理水平在改革发展、机制创新和资本运作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 6、国有产业投资基金、上市公司、政府/园区管理公司及拥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资源的投资机构优先。 7、意向投资人能与增资人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与增资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有业务合作基础的优先。 8、意向投资人与增资人的战略发展、经营理念、价值观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 9、意向投资人承诺对增资人持股期限较长的优先。 10、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增资价格及出资额度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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