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图文出版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图文出版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与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点: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修改为: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点反商业贿赂协议模板第八点: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食堂配送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宜按主合同约定执行。修改为:本协议作为主合同《图文出版项目服务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宜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点第五款第2项质量保证措施对应标准第1)点:黑白打印机、彩色打印机、工程机设备总数达到6台(含6台),且能提供相应购买或租赁证明的,得6分。修改为:黑白打印机、彩色打印机、工程机设备总数达到6台(含6台),且能提供相应购买或租赁证明,同时具备切纸机、胶装机、压痕机、装订机等配套设备的,得6分。
二、其他
本补遗书是对《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图文出版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如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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